院內各科室:
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行為,按照市、縣紀委、縣衛生局的部署,結合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院開展國家工作人員防止利益沖突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縣紀委全會精神,以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依據,突出為民務實清廉主題,著力解決國家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的利益沖突問題,切實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領導機構
成立婺源縣婦幼保健院開展國家工作人員防止利益沖突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方忠偉
副組長:趙壽金
成 員:胡秋英 王學良 洪秀英 潘俊泉
俞志堅 潘俊泉 孫華保 朱雅禎
程義華 張莉芳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使國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中的利益沖突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制定出臺防止利益沖突中有關“回避”和“從業限制”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規章制度,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實施辦法、《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
五、工作重點
(一)國家工作人員在從事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工作中,參與涉及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相關事項的討論、研究、決策等工作的,利用職權,為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獲取利益提供方便的。
(二)國家工作人員在其管轄的業務范圍內為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從事工程建設等營利性活動提供職務上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向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請托等不當方式施加影響,為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參與涉及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的行政審批、行政監管、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協調等事項有關的調查、審理、討論、審核、決定等工作的。
(四)國家工作人員或其特定關系人,與其本人服務或受其管理的對象,違反規定參股投資或發生買賣、租賃、承包等交易行為的。
(五)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指定、授意、暗示有關單位使用特定材料、供應商或檢測、檢驗、評估、代理等中介機構服務,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
(六)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或者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七)國家工作人員離職或者退休后違反規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八)國家工作人員與其特定關系人在同一單位內任職,或者在一方擔任領導職務有直接隸屬關系的單位內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重要工作的。參與涉及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的錄用、調動、任免、獎懲等事項有關的考察、調查、討論、審核和決定等工作。
(九)其他利益沖突的行為。
六、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從2014年2月開始,至2014年6月底結束,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14年2月)。
要高度重視,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開展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2014年3月)。
1.制度清理。對現有的國家工作人員行為限制和回避制度進行清理。
2.自查自糾。組織國家工作人員開展防止利益沖突的自查自糾。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主要領導,對行使職權存在利益沖突的問題,要帶頭自查自糾;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對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事項,應主動向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機關報告。對存在利益沖突的行為,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申請調整分工、調整崗位或辭去相關職務;也可以是其本人或利益關系人主動停止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行為。
3.整改落實。對自查出來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提出整改方案。在限定時間內積極糾正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于處分。
4.報告結果。自查結束后,要及時向縣衛生系統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送自查結果。
(三)建章立制(2014年4月至5月)。
要結合醫院特點,制定防止利益沖突的相關具體制度規定,積極開展防止利益沖突的宣傳教育,認真落實好關于利益申報、利益回避、利益限制和利益公開等規定。
(四)重點抽查(2014年6月)。
配合縣紀委監察局對專項治理情況開展重點抽查。對自查工作搞形式、走過場、敷衍塞責甚至掩蓋問題、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沒有嚴格執行行為限制和回避制度,存在利益沖突的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統一思想,全面提高認識。防止利益沖突是廉潔從政行為規范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活動的重要舉措。要切實增強推進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加強宣傳引導,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全局中來謀劃和部署,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從政道德建設、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切實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科學性,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
(二)加強組織領導,科學統籌安排。要高度重視防止利益沖突專項治理工作,按時間節點要求,認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制定出臺相關制度。要把防止利益沖突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要把自查自糾、督促問題整改和建章立制作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務來落實,務求實效。
(三)嚴格把握政策,嚴肅追究責任。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注意把握政策,堅持實事求是。專項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糾為主,對自查出來的問題能主動認識和積極糾正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重點抽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及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并將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接受社會監督。專項治理期間,要在單位網站上公布專項治理工作的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箱,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注意保護好舉報人。對群眾舉報投訴線索具體的問題,認真核實,同時針對重點領域和部門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以案件查辦推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婺源縣婦幼保健院專項治理工作舉報電話:7350586;郵箱:wyxfy586126.com。
(五)加強制度防范,建立長效機制。認真分析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探索防止利益沖突的有效辦法,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的規章制度。尤其要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的制度建設。堅持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間的配套銜接,增強制度的針對性、系統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減少滋生腐敗的機會,有效防范違紀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每個階段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匯總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并于半個月內向縣衛生系統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衛生局或者縣紀委監察局請示報告。
附件:方案中相關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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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相關概念界定
本方案所指利益沖突,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其個人利益與公務身份所代表或維護的公共利益兩者之間存在沖突,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特定關系人獲取利益。
本方案所指利益,包括財產性利益和非財產性利益。財產性利益,指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貨幣等財物或期權、債權等其他具有經濟價值的利益;非財產性利益,指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政策制定、行政審批、執法裁量、人事管理等方面謀取的有形或無形的利益。
本方案所指國家工作人員,為全縣黨和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或受委派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本方案所指特定關系人,是指上述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擬制血親、近姻親和其他共同利益關系人等。“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擬制血親”,包括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近姻親”,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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