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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婺源縣婦幼保健院醫藥代表接待日制度 | |
作者:婺源婦幼…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36199 更新時間:2023-9-28 16:22:23 文章錄入:婺源婦幼保健院 責任編輯:婺源婦幼保健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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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醫院與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之間醫藥信息交流的正常渠道,增加醫藥代表接待渠道透明度,深化行風建設,促進醫務人員廉潔自律,根據《醫院2023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醫藥代表接待制度。 一、接待時間 每月第二周與第四周的周三下午。 二、接待地點 婺源縣婦幼保健院七樓會議室(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地點則另行通知)。 三、接待工作安排 1、接待日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牽頭,藥劑科負責具體落實相關工作。 2、接待準備:醫藥代表預約登記,接待日前一周,醫藥代表須填寫《醫藥代表來院預約登記表.doc》(點擊--允許--下載文件)向藥劑科發送電子郵件(郵箱:[email protected])預約登記。在接待日前三天通知預約醫藥代表,未經預約的原則上不予接待;非接待日時間概不接待。 3、參加接待人員:優質優價議價小組成員、相關臨床科室主任或醫師參加,實行集體接待。 四、接待方式 1、收集醫藥代表提供的資料; 2、聽取醫藥代表藥品信息介紹或其他訴求; 3、與臨床醫務人員交流溝通。 五、接待日醫藥代表需遞交的相關資料目錄 1、醫藥代表法人授權委托書,醫藥代表身份證明。 2、具有授權開展的業務和授權期限。 3、藥品說明書、指南或專家共識推薦等宣傳資料。 4、加蓋企業公章的廉潔承諾書。 六、接待要求 1、藥劑科要做好預約安排等有關服務工作,規范接待程序。參與接待人員要認真聽取醫藥代表相關情況的介紹,做好交流和溝通工作。 2、非接待時間嚴禁任何科室及個人私自接待醫藥代表,嚴禁醫藥代表私自進入科室進行有關產品的推介、促銷及其它活動。若有違反,一經發現并查實,將終止與該藥品的所有合作;對違規接待醫藥代表的科室和個人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嚴格依據政策法規及醫院有關規章制度處理接待中的有關問題,自覺維護正常的醫院工作秩序。 4、每次接待的情況都要記錄在案,由藥劑科負責保管,統一歸檔。 七、結果處理 1、對符合新藥引進要求的,由藥劑科將收集的材料交予相關臨床專業科室,臨床科室確定提出申請后,藥劑科向其發放《新藥引進申請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現場回復。 2、有意向與醫院合作開展學術活動并符合相關要求的,由醫務科審核答復。 3、醫藥代表如有其他訴求,藥劑科負責與相關科室溝通協調并向分管院長報告。 八、監督管理 由醫院紀檢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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