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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保健信息2013年第四期 | |
作者:婺源婦幼…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11881 更新時間:2014-3-25 15:47:24 文章錄入:婺源婦幼保健院 責任編輯:婺源婦幼保健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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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縣婦幼保健信息 2013年 第四期 總第42期 婺源縣婦幼保健院主編 2014年1月15日 簽發人:方忠偉 第四季度完成工作 一、2013年11月24日舉辦全縣降消項目培訓班,參加人員全縣婦兒保醫生及產科醫生共計59人,由降消項目駐縣蹲點專家楊主任主講,新生兒復蘇與正確處理分娩三個產程。通過培訓大家掌據了新生兒復蘇的原則、正壓通氣復蘇裝置的應用、氣管插管及特殊情況的處理。 二、第四季紫陽鎮居民高血壓、糖尿病病人免費體檢,共體檢1095人。 三、2013年10月開展全縣農村宮頸癌普查,參加普查總人數8100,檢出各類疾病,其中:細菌性陰道炎109例,滴蟲性陰道炎369例,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病365例,外生殖器尖銳濕6例,宮頸炎1544例,子宮瘤14例,宮頸浸潤癌2例,CIN1四例,CIN3二例,均在本院治療,通過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從而提高婦女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 ※※※※※※※※※※※※※※※※※※※※※※※※※※※※※ 2014年第1季度工作計劃 一、制訂全縣婦幼保健目標管理考核方案。 二、新生兒死亡評定。 三、組織65歲以上老人與高血壓、糖尿病體檢。 四、下鄉督導婦幼衛生安康工程。 五、召開婦幼衛生例會。 六“三基”培訓。 七、婦幼保健質量控制。 八、麻疹類疫苗查漏補種。 ※※※※※※※※※※※※※※※※※※※※※※※※※※※※※ [保健知識] 簡單又實用的防癌生活方式 癌癥一直是人類最頭痛的病癥,除了飲食不當可以致癌,日常生活習慣好壞也會對致癌幾率造成影響,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養成好習慣,給大家介紹一些簡單又實用的防癌生活方法。 四、每天走路1小時。 八、就著蔥蒜來吃飯。 。 ☆☆☆☆☆☆☆☆☆☆☆☆☆☆☆☆☆☆☆☆☆☆☆☆☆☆☆☆☆ 短消息 ☆10月31日 市疾控中心來我院檢查計免工作。 ☆11月21日 “降消”項目專家來我院督查工作。 ☆11月24日 全縣婦兒保醫生在我院參加“降消”項目培訓。 ☆11月27日 全縣托幼機構評估工作展開布置。 ☆12月3日 省婦保院專家來我院檢查工作。 ☆12月17日 下午全院職工召開“醫改與績效工資改革”動員大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統一規劃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獻血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獻血工作。 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廣泛宣傳獻血的意義,普及獻血的科學知識,開展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聞媒介應當開展獻血的社會公益性宣傳。 第六條 國家機關、軍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動員和組織本單位或者本居住區的適齡公民參加獻血。 現役軍人獻血的動員和組織辦法,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第七條 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作表率。 第八條 血站是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的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設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血站應當為獻血者提供各種安全、衛生、便利的條件。血站的設立條件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血站對獻血者必須免費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身體狀況不符合獻血條件的,血站應當向其說明情況,不得采集血液。獻血者的身體健康條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過四百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于六個月。 嚴格禁止血站違反前款規定對獻血者超量、頻繁采集血液。 第十條 血站采集血液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和制度,采血必須由具有采血資格的醫務人員進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須銷毀,確保獻血者的身體健康。 血站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標準,保證血液質量。 血站對采集的血液必須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 第十一條 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于臨床,不得買賣。血站、醫療機構不得將無償獻血的血液出售給單采血漿站或者血液制品生產單位。 第十二條 臨床用血的包裝、儲存、運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對臨床用血必須進行核查,不得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于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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